6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有必要施行查验的进出口产品目录的公告,决议对有必要施行查验的进出口产品目录做调整,该方针将于6月10起开端施行。公告如下:
详细而言:不再施行进口产品查验的,包含非电热的工业用炉及烘箱、液化器、废物焚烧炉、数控放电加工机床等234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其间触及5类废钢种类HS编码:7204300000、7204490010、7204490020、7204490090、7204500000,公告发布后海外媒体多解读为:5类废钢进口到我国时不再需要在我国港口承受海关检查,但据Mysteel了解以上5类废钢现已归于制止进口队伍,所以查验权限的改变关于再生钢铁质料进口无本质含义。
施行进口产品查验的,包含再生钢铁质料、再生黄铜质料、再生铸造铝合金质料等8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现答应进口的契合国标的再生钢铁质料的海关产品编码只要以下5类: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自1月1日再生钢铁质料进口以来,监管条件一向都为“A”,所以此次公告对再生钢铁质料进口的查验方面也并无特别改动。
施行出口产品查验的,包含含金生铁、合金钢粉末、铁及非合金钢锭、不锈钢半制成品等10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是对钢铁出口方面的加严。
这也能够认为是5月份发布的钢铁进出口关税调整后的配套方针,有利于促进钢铁行业转型晋级和高水平质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