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女士花费1.9万余元在某珠宝店铺购买金镯子、两个金戒指、金项链等首饰,李女士觉得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受损,遂请求当地消保委给予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消保委接到诉求后,到现场调查了解,商家说诉求人购买的金手镯可能是在佩戴过程中沾到了含汞的化妆品,导致产生化学反应,出现变色情况。消保委又要求李女士说一下掉色的原因材料及证明金手镯不合格的检测证明材料,来证明金手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双方陷入僵持。
本着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利益的原则,为寻求问题解决方案,消保委积极调解,商家说可为广大购买的人退换金手镯,但是对于其它首饰,因无掉色问题,无法退换。消费者李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者购买了金镯子,佩戴过程中出现掉色,影响美观,是否属于质量上的问题,需要一系列证据,而本案标的额较小,且在质量保质期内。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有权获得商品质量保障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或者换货。经营者向消费的人提供的金镯子有质量上的问题,应当依法履行退货、更换等义务。
消费者购买了金镯子,双方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交易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金镯子在出售时会带有质量保质期,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的质保期是多长,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则质量保证期是二年,即二年内发生质量上的问题,商家负责更换、退货和维修。
如果在质量保质期内发生了掉色等现象,应分析掉色的原因,如果属于金镯子的质量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金镯子受损的程度,要求商家更换、退货和维修。若不是商家原因,是消费的人不正确使用造成的,则不能要求商家更换、退货和维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质量好、信誉高的商家进行消费,同时留存好所购发票等相关证据,如果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12345投诉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